广告宣传是为了更好的让民众知晓,让大众知道的广告才是广告商的目的,如何能更多的让大 众知道呢?那就先博得民众的吸引,了解大众的心里,博得其眼球,通过眼耳心,达到其根植广告的效果。众所知道,美女诱惑、创意的设计、不同与众的制作、闻所未闻的事情。这些都是引人注目的广告。
因为这些广告 的手法,和商家追求的既定利益。于是虚假广告宣传层出不穷,貌似这是广告的本性。通过名人代言,跟我们认同感,通过黄金时间段,通过互联网推广,这些手法 都是为了让更多的用户知道,更多的吸引用户,为了吸引用户的购买欲望,夸大其作用,这是现代广告常用的方法,搜索一下,你就上当!让商业变得再无道德可 言!
广告法是1994年通过的,这已经过了近20年的广告,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广告行势了,与时俱近,发展的事物,就应有发展的法规。如今对于虚假的广告宣传,连带责任,修改在即,凡是能给虚假广告提供滋生平台的,一律承担法法律责任,包括:代言人、电商平台、搜索引擎等。
小编觉得做事凭心,只要东西好,广告适当的渲染一下,自然而然有更多的受益群众给您免费打广告,您说呢?